关于大明天朝的评述之八(1 / 3)

拙作《天朝》自于甲申年初表于网络,至丁亥,已三载矣!期间坎坷,不必多说,好在第二编已经完成,正在最后的修改。第一编因为本身时间跨度太大,内容庞杂,显得零乱,本编则要容易许多,一则时间紧凑,一则路线清晰,希望扭转了前编的不足。

因文中关于各方数据比较零散,此前有朋友提出,希望能够将相关数据进行整理,故,特撰本文。

其一,关于广东方面的收入。

记得“周日游鱼”书友曾说,本文之一鬼在于,企图先在偏远处建立一理想国,而后席卷天下,可谓正中下怀。某曾在此前评述中谈过此事,不必赘言,但是对于广东的收入,还是要有所交待。

一、贸易收入

晚明南北洋贸易总额据估计最多可能为每年一千七百万两,毛利率为十成到十五成,即年收益总额应该在八百万到一千万左右。这是个极其庞大的数字,但是,想要完全掌握他,却是完全不可能的。

海盗、私商,不可能禁绝,即使完全垄断贸易,作为秩序的维护者,也只能从中拿到部分利润,以一半计算,在四百万到五百万,以六成计算,则为五百万到六百万。

二、农业税收入

初期,没有地盘,必须依靠贸易的高利润进行早期的资本积累,这是时事使然,但中国毕竟是个陆地大国,与庞大的农业收益相比,贸易的收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。

以广东为例,万历朝张居正彻查耕地,为二十六万倾,据时人记载,广东上田有种三季稻,每亩年获谷十担,下田一年似乎也有每亩三至五担的收获,这是原谷,打出稻米,出粮率一般在五成。即亩产两五担至一担半,二十六万倾,总产量则在一万三千万担至三千九百万担,取之中数,为八千四百五十万担。按二两银子一担,价值一万六千九百万两。以十抽一,年亦可得银一千五百万以上。

此仅为广东一地种粮的收益,植棉、甘蔗、桑等物价值更高,统计全国,只怕是个天文数字!由此可见,朝廷无钱,不在于国家穷困,而在于税收制度无法保证政府从经济的发展中获益。

因此,在贸易达到饱和之后,将收入重点转移到农业税上,确保该收的钱收上来,便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。

国内贸易收入因难以统计,此处不做计较。但是,从整体看,起码在基督一六三零年以前,粤党的开销主要还是依靠贸易,因为税务改革牵扯太广,尽管广东偏远,与传统势力斗争也需要长期的努力。

其二,广东的开销。

一、陆军的粮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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