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之吾辈爱自由(25)(4 / 9)
的体魄,让人精力充沛,保持思维的敏捷,从而提高学习效率。
而棒球作为团队运动,还可以加强团体凝聚力和向心力,激发爱国心,提高集体荣誉感,所以在乐景看来,打棒球是一件一举数得的运动。
乐景陷入了沉思,他该怎么赚钱呢?
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在书桌上飘荡,突然,一张报纸映入了他的眼帘。
这张报纸名为《孟松报》,顾名思义,是一份连载的报纸,每周一期,上面刊登了各种各样的通俗,多是西部淘金、流浪探险、男女艳闻等题材。
只是以乐景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,这些无疑都很过时,没有什么新意。
他灵机一动,他是不是可以给报社供稿?
十九世纪是通俗的黄金岁月,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轻松靠连载发财致富,青史留名。
乐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,他自认自己也没有那么出众的才华,他只是想赚钱改变处境,让母亲和妹妹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。
既然是第一次投稿,乐景打算写个短篇试试水。
所以,他应该写一个什么故事呢?
首先,华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。如果乐景现在是大作家,那么他当然可以写华夏题材的,向西方宣传华夏文化。
但是乐景作为一个第一次投稿的新人,写华夏背景的只会被退稿。
傲慢的美国人可没有耐心,来一个明不见经传之辈写的落后东方题材的。
所以,乐景就把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国家。
通俗有点类似后世的网文,趣味性是要占据首要位置的,就像大仲马的《基督山伯爵》,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复仇爽文。
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,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。
乐景想了一会儿,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。
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,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□□,挥金如土,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,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。
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价值,就是纯粹的爽文,其目的就是要满足读者希望不劳而获天降横财的爽点,只要准确挠中他们的痒处乐景就成功了。
那么,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?
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,最后大手一挥,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——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》。
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,几经修改,终于把这个短篇写完了,成稿将近一万字,厚厚一叠稿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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