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 高手寂寞(3 / 4)

对了,我现在狩猎恶魔,把它们的器官保存好卖给缇丰,缇丰再转卖给麦宗,这是好买卖。如果麦宗的需求量够大,我觉得人类甚至可以把恶魔杀得绝种,就像我们人类数十万年来一直做的那档子事一样,灭绝其他物种是我们的天赋技能。

不过恶魔似乎也挺擅长灭绝人类,那就看看谁的技能练得比较高好了。

那黑色恶魔双臂折断一根树,像啃甘蔗一样啃它,恶魔既食肉,又食草,对了,它们只不过是寄生在人类身上的寄生虫,却令宿主面目全非。它们和人类的食谱类似,只不过肉食方面,它们不太吃其余动物,它们只吃人。

我走向它,它看见了我,双眼放光,发出低呼声,在这寂静的林子里更是恐怖。

我在钓鱼执法,毕竟它在吃饭时攻击它好像不太体面,毕竟我是城市的市长,黑棺名义上第一的战士,而且是与第二名差距非常大的那一种,我也是有身份的人,从背后拿着涂毒的剑刺它一下不太符合我的身份。

我已经摆脱了拾荒者的身份,我已经从对物质的追求转为对精神的追求,这就是所谓马斯洛....

巴甫洛夫的狗。

它条件反射般朝我一个猛扑,张嘴咬我,我拔出雷剑,斩出石杉,它中剑后一个踉跄,几秒钟缓不过劲儿。

我这石杉,真不是吹的,就算勒钢见了也要绕着走。

我说:“是你先动手的,我是自卫反击。”

黑色恶魔肌肉颤抖着,狂暴地发怒了,它举起一块大石朝我一扔,我用铁莲震开了它。

即使用弑神,杀它也不是一下两下,它很可能逃走,把我引入恶魔群中,看来我得出些汗了。

我使出激流,开始奔跑,靠近恶魔,它在咆哮声中也朝我撞来,脸上的獠牙伸长,这让它更加丑陋,就像个巨型粉碎机成精似的。

暗云从我体内弥漫在外,几秒钟将它包围,念刃令它软弱而迟缓,随后,我用姆乔尼尔斩出弑神,这场猎杀在我第四次击中它时结束了。海尔辛传授的灭绝念刃极大地加强了姆乔尼尔的威力,在切割血肉的同时烤焦了它。

从没有人想过吃恶魔的肉,因为百分百会毒死人,而且恶魔的本质就是上世纪的人类,这让人类本能地避开了这食物。

更何况我已经过了拾荒的年代。

唉,现在想来,不堪回首,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,我当年怎么会吃狗狗呢?更别提那些强盗...

我割了这恶魔的獠牙,挖了它的眼珠,抽了它的一些血,用暗影之血塑造的薄膜将其保存,待我完成岛上的差事,就把它们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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